图片源自:中国政府网
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,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,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,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,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,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,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初步测算,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,“十四五”前三年,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.3%,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,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.4亿吨标准煤、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。但与此同时,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,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,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,完成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,任务仍然艰巨。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锚定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目标任务,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,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,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,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《行动方案》围绕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公共机构、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,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。
一是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。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,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。优化油气消费结构,加大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。
二是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。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,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。大力发展储能、微电网、虚拟电厂、车网互动。强化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,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。
三是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。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,深入调整钢铁产品结构,大力推进废钢循环利用,支持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,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。
四是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。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,合理调控产能规模。实施能量系统优化,推广先进技术和节能设备,加快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工艺流程再造。
五是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。优化有色金属行业产能布局,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。严格新上项目能效和环保准入,推进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。
六是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动。严格落实水泥、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,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,大力发展绿色建材。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,推动原料低碳化替代。
七是建筑节能降碳行动。加快建造方式转型,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,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。结合城市更新行动、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改造。强化建筑运行管理。
八是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。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交通枢纽场站用能电气化水平。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,加快发展多式联运,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。
九是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动。严格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评价考核,探索能耗定额预算制度。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,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。
十是用能产品设备节能降碳行动。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,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,加快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。加强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。
上述负责人表示,在全面梳理、系统分析、深入测算的基础上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、重点领域行业节能降碳量等具体目标。
2024年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.5%左右、3.9%左右,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.5%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.9%左右,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、减排二氧化碳约1.3亿吨。
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%左右,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、减排二氧化碳约1.3亿吨。
专家解读:
近日,国务院印发《2024—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》(国发〔2024〕12号,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紧扣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,部署重点行业领域和用能环节节能降碳任务,采取务实管用措施,加大工作推进力度,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,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。绿色低碳发展,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。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,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。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,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的政策举措,以提升节能降碳能力和水平为出发点,以发展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为落脚点,有利于扭转传统的粗放增长方式,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,有利于推动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节能降碳行动,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。我国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增效潜力巨大,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制度基础需加快夯实。《行动方案》部署了能源、工业、建筑、交通、公共机构、用能设备等十大领域节能降碳行动,完善节能降碳机制,强化能耗、排放、技术等标准牵引,对努力完成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目标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。加快改造升级,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。以节能降碳为切入点发展新质生产力,关键在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。《行动方案》结合钢铁、石化化工、有色金属、建材等行业的最新前沿技术和装备,推广普及钢铁行业高炉炉顶煤气、焦炉煤气余热、低品位余热综合利用、石化化工行业先进气化炉、有色金属行业高效稳定铝电解和铜锍连续吹炼、建材行业陶瓷干法制粉等先进技术装备,为相关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明了方向。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,推进“十四五”后两年节能降碳改造,在节能增效、提高先进产能占比的同时,提升生产效率、拉动投资消费,是实现经济发展稳中求进、以进促稳的重要举措。激发需求活力,壮大新能源和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,推动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是关键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要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,推动重点领域用能低碳替代,实施新上高耗能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,积极开辟非化石能源消费场景,促进相关产业发展。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产业,推动废钢、尾矿、废石、废渣、工业副产石膏、废旧装备产品回收和综合利用。推广节能咨询、诊断、设计、融资、改造、托管等“一站式”综合服务模式,加大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力度,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。强化科技创新,超前布局氢能、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。培育发展未来产业,是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抢占先机的重要战略举措。《行动方案》积极推广微电网、虚拟电厂、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,布局钢铁行业氢冶金、化工行业绿氢炼化、工业园区核能供汽供热、清洁低碳交通运输工具、大型公共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等领域科技研发和示范应用,推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和转型金融产品,为氢能、人工智能、核能供热等未来产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。完善管理体制,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。2024—2025年,是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时期,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体制机制,将战略部署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政策,是“十四五”后两年实现节能降碳目标的重要工作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、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、加大节能监察力度、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等5方面举措,明确将节能改造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,大力推进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,推动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节能降碳意识,有力支撑节能降碳目标任务落地见效。强化市场机制,激发节能降碳内生动力。节能降碳既有公益特征,也要遵循市场规律。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,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降碳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,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,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,深化供热计量改革、有序推进两部制热价,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。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,稳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,有序建设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,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,健全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,有利于激发企业节能降碳的内生动力。发挥政府作用,制定规则并弥补市场失灵。在市场规则制定、防范市场失灵方面,政府要发挥重要作用,巩固全社会共识、防止公共利益受损。《行动方案》提出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,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节能标准制修订,相关举措顺应我国节能降碳工作新形势新要求,有助于规范各类主体行为,为实现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目标更好地保驾护航。(作者:吕文斌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;白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)